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答: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
答:父母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,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。只有这两种分配的方法,纳税人能够准确的通过情况自行选择。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,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,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答: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,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
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,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。对于子女教育支出、赡养老人支出、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。
可以。有多子女的父母,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,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,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。
可以扣除。对于连续性的学历(学位)教育,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,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。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并关注【扬州本地宝】公众号,在聊天对线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入口+流程、扣除标准及金额、个税退税预约/办理入口+流程、个税计算器/税率表等
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发布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》,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,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。
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,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,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。
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为: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,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,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。
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。
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:在一个纳税年度内,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,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(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)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,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
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,扣除标准为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,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,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。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。
温馨提示:根据政策规定,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,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。
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,操作流程来啦!
温馨提示:根据政策规定,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,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。
扬州个人所得税近日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,那么,扬州个人所得税缴费对象、方式、缴费查询等信息都有哪些?接下来,我们一起来看下吧!
【导语】: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答: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
答: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。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,纳税人可以依据情况自行选择。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,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,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答: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,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
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,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。对于子女教育支出、赡养老人支出、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。
可以。有多子女的父母,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不一样的扣除方式,即对子女甲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,对子女乙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。
可以扣除。对于连续性的学历(学位)教育,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,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。
来源:bob官方平台 发布时间:2024-12-04 06:47:31